2018年3月15日 星期四

何解學佛多年不得受用?(七)

何解學佛多年不得受用?(七)

何解學佛多年不得受用?(七)

何解學佛多年不得受用?(七)

 

往昔所作諸惡業,

皆由無始貪嗔癡,

從身語意之所生,

一切我今皆懺悔,

罪從心起將心懺,

心若滅時罪亦亡,

心滅罪亡兩俱空,

實則名為真懺悔。

 

 

很多佛弟子在每天的功課或是在法會,都有誦念過以上的懺悔文。經文很清楚和直接,解釋了凡夫要懺悔的因由,和懺悔的真正方法。

 

 

曾經聽過以下的個案……

 

 

有一位佛弟子,她是非常認真和積極做佛事及參加法會。但是對聞法不太熱衷,所以對於佛理,法義,和知見有偏差。她有一壞習氣,就是貪吃,尤其是吃活殺的海鮮。她雖然皈依了三寶,亦明白了要守五戒。

 

 

但是經常犯殺生戒,還找來諸多藉口去掩飾自己的惡行。她的同修亦多次勸告她要真心懺悔和改過。初時,她知錯亦有後悔。但其後又受不了貪吃的引誘,而又重犯。最後,她用歪理斷見,反駁説……每天念誦懺悔文和參加法會,功德迴向給活殺的海鮮便可。她亦誤信邪知邪見……先守好其他四戒,慢慢才守殺生戒。

 

 

雖然她學佛多年,可惜缺乏正知正見,又疏於聞法,所以學佛不得受用。因不明白懺悔的真諦,並且要嚴守五戒的鐵定原則,乃至於繼續犯戒而增加黑業。結果因果不昧,患了不治重病,後悔已晚。

 

 

其實她從來沒有懺悔過殺生,她只是後悔因貪吃而殺生,怕因果報應,這是虛假的學佛修行,自己騙自己,最後,誤信邪見而繼續殺生。姑勿論這故事是真還是假,在末法時期,真的有很多佛弟子犯戒後,去懺悔,但又故態復萌,再犯戒,這是假懺悔。

 

 

怎樣做才是真懺悔呢?

 

 

1. 真正的懺悔是要從修心起到行持。內心要真正明白,承認,難過和慚愧自己的身、口、意行為是錯。所以一定要發現自己做錯,悟到因果不昧,而去改過。萬法由心生,心一定要放下所有惡念,便不再犯錯。

 

 

2. 對和錯不是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,而是要依教奉行。即是要嚴守五戒,行持十善,以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為修行基礎,繼而六度萬行。

 

 

3. 不只是對剛做的錯事而懺悔和改過。而是要對過去,現在所作的惡業認錯,生起慚愧,難過和後悔之心。立下決心和發願在將來永不再犯。

 

 

4. 貪、嗔、癡只是主要的三毒促使我們作黑業,慢和疑亦會同樣掩蓋我們的善念,所以要時刻小心自己的行為。

 

 

5. 簡單而言,懺悔是反省,觀照自己,改過和永不再做。如果再犯便不是懺悔。

 

 

我很有福報,在福慧行恭聞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法音,佛陀開示了眾生定業難消的真諦。任何重的惡業是難消,不是不可以消。只要真心真意地懺悔,和決心以後不要再犯便可。所以任何人犯了很重的黑業,千萬不要自暴自棄,而不去學佛修行。

 

 

但是有幾種闡提罪千萬不要故意去犯,因為是非常困難去消業的。死後會墮落無間地獄。它們分別是……

 

 

1. 出佛身血:即是毀謗佛陀、聖德和高僧。毀壞廟宇、佛像和經書。

2. 偷十方錢:盜取廟宇、佛堂和所有做佛事的功德錢。

3. 假份聖德上師騙取弟子金錢和財富,毀掉眾生慧命。逼弟子宣揚邪知邪見。

4. 殺或傷害父母。任何忤逆父母的行為都枉為人子,更甚於禽獸。

5. 在廟宇,佛堂行邪淫之事。如現今有邪師主張男女出家眾可住在一起是極其邪惡。

 

 

行人要時時迴光反照自己的行為,一旦做錯了,要真心懺悔和立下決心以後不再犯,否則無論學佛有多少年,都不得受用,因為業障消不了,黑業在增加。這樣,佛法和福報是修不起來,只是自己騙自己,浪費時間白修罷了。

 

 

慚愧行人亞喜

 

 

(個人理解,僅供參考,一切正知正見當以佛陀親説法音為準。阿彌陀佛。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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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義雲高大師就是宇宙始祖報身佛多杰羌佛的第三世降世,佛號為第三世多杰羌佛,詳情請參閱 關於“第三世多杰羌佛”佛號的說明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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