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16日 星期二

經文分享


以當今人類科學印證佛法真諦,大至宇宙、人體,小至人體細胞都遵循佛陀揭示的真諦。摘錄H.H.第三世多杰羌佛說法的《藉心經說真諦》第284—287頁經文,與大家分享:
「我們講的是『度一切苦厄』。度者,施行挽救之義。凡是牽涉到度啊,不管怎麽樣度法,都叫做挽救,就是把你從另外一個地方渡到你的目的地,叫做度,或渡船,或渡你的思想、境界,都可以稱為度,度就是施行挽救之義。但是渡不能代表就把你渡到了,渡了即可為渡脱之義。因此,渡到了才能稱為渡脱的意義。一切者指普遍性、所有一切,這個詞語不光是佛教上面專用,佛教的詞語也流到民間去用去了。民間的所有所有的,不管指人也好、物也好,經常都用到一切,一切的意思也就叫做全部一起的意思,因此它存在著一種普遍性。那麽不光是指普遍性,又具有統聚義,統聚一切,把一切統在一起,把所有東西統在一起,把多元化的統成一元化,統起來也叫一切。一切同時又是包含著所有世間上情界和器界、歸纳萬有的一個名詞,稱為一切,所以,一切者指所有包括義。
苦即世間一切諸苦,這下邊就講的是苦字了啊。苦就是指的世間一切諸苦。世間我們不説了,那麽同學們也知道就指我們人在的這個整個世界,包括處的世事、處的世界的事物性的和時間性的一切的所有苦難,在這裡指的界內如生老病死、分段的生死,見思煩惱之苦。那麽它分界內、界外啊,界內呢,比如有生就有老病死等等,那麽這些死呢就包含著分段的死。什麽叫分段?這裡面就專門説明了一個問題,就是我們的同學們也好,所有一切眾生也好,凡是牽涉到人在死的時候,牽涉到眾生在死的時候,都屬於分段性死。所謂分段性死,小而言之,是一生之分段,大而言之,是無始之分段。首先説到小而言之的分段,小而言之的分段,比如説,你雖然現在看到身體很健康,你已經死了多少次了,因為你的身上並不是你,你的身上還有很多細胞、血球,他們都在變換,都在死,所以有分段死。
這裡同學們沒有仔細去想過,任何時候都不是固有的,都是刹那生滅、無常變異的,沒有實體的當下,所以說是我空、人空、法空,我在這裡再告訴你一個與眾生同體的關係、本無自己的道理,這個在佛法史上還沒有哪個來解釋過,那麼我到今天可以給你們開示。你們好好想想,同學們,你們現在能說話、能做事、能思維,眼耳鼻舌身意都能産生具體的受用,這個你就感到是很實在的,實際上用我們現在的科學來分析,已經不能說它就是你,因為啊,你是一個世界,而不是你一個本人,這個世界也是空寂的,大至宇宙是一個世界,小至自我,跟宇宙同體,也是一個世界。為什麼組成了你這個人了?是由父精母血合化而組成的這麼一個人,但是這是總概念,其實啊,你們的身上全部都是紅血球、白血球等等細微的微生物而組成的一個機體這麼一個人,他們是有生命的,他們有鼻子、有眼睛,同樣有眼耳鼻舌身意存在的,這個問題在醫學上已經徹底證實了。因為當今的科學把這個東西解釋出來了,把這些微生物的、圓球性的、扁體性的、毛極性的、多元化系性的微量元素性的細胞,不管它紅血球也好、白血球也好,那麼我們都把它分解開來以後,你這個人就被解體了,就沒有了。但是當分解開以後,他們的生命是獨立成立的。他們獨立成立的,那麼你這個生命又到底是怎麼樣一回事的?又依附在哪裡呢?說穿了,本身就沒有你自己,而是這些眾生組合在一起的共有生命世界,然後再成了你這麼一個世界,他們所享受的世界同樣是地、水、火、風世界。在第一次講地、水、火、風的時候,我就給同學們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了,什麼叫地、什麼水、什麼火、什麼叫風,這裡不詳細補充。
因此說到這個問題以後啊,你們就細細地去想一想,我們身上現在隨便揪一坨肉下來,一化驗就有若干個生命,是它們組成的。這些全部生命都拆散以後,我們到底在哪裡?我再斗膽地告訴你們一句,如果當你們進入更高層次般若境界以後,你們會發現每一個細胞又是若干層次生命組成的,每一個細胞。因此,本身細胞也是空寂不存在的,這就是人體與宇宙的一種具體科學關係。當然,能明白般若的道理就更能明白這個道理了。這個道理雖然在古德當中沒有任何人講,世尊也沒有作開示,但是根據我自我清楚這個境界,我已經徹底發現了這個問題。所以在前幾年,有的大法師在和我一起座談的時候啊,我就跟他們講到了這個問題,他們都感到是非常精妙而新鮮,並且覺得是至高無上的真理。假使把這些細胞拆了以後,他們是獨立的啊,每個是,甚至於還組織部隊打仗的呀。有人會說『那不可能喔,打什麼仗呵?』要打的,比如拉肚子的時候,他們要產生他們的作用,要去維護自己的國土,生瘡的時候,他們也要去奮抗,要跟病菌兩個厮殺,到最後被病菌打死以後,他們的屍體就會很快腐爛,他們的屍體的爛法同樣是氣先斷,同樣是熱散退,然後腸胃腐爛,皮肉再爛,筋骨再爛。但是他們的死以凡夫概念來說是非常短暫的,很快就死了,就爛了,爛了以後就化膿了,在我們人來說就叫化膿。這個問題呀,同學們還可以去細細地考慮,所以說人也是一個世界,就是這麼樣一回事。但這個世界本身是空寂的,這面還牽涉到這些細胞、血球的共業與你的關係。世尊在講佛法的時候,這一部份沒有開示完,祂難道說不知道嗎?祂的見地太高太高了,證到了無上正等正覺,怎麼會不知道呢?今天我是僅將我自己瞭解的來告訴大家,因為世尊就有闡提之規定,其中一條就專門指了,學法的人不能故意刺傷自己的身體,除非生死特殊需要,否則刺傷自己的身體是要犯罪的,不是錯誤,而且這一種罪也是下墮的罪,就等於是刺傷佛身一樣的道理,也等於是傷生害命一樣的道理,這裡面就包含著很多層含義。當然,隨便給同學們談到這裡來了啊」。

漸悟人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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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真的嗎? 估吾到佛经(般若波羅蜜多心经)一早就记載了现今科學的探秘。必看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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