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2月23日 星期二

聖嚴說禪20 聖嚴法師著 勢不可使盡 福不可享盡 規矩不可行盡

來源:網絡轉載 聖嚴說禪 作者:聖嚴法師著

聖嚴說禪 勢不可使盡
聖嚴說禪 勢不可使盡

聖嚴說禪 聖嚴法師著

勢不可使盡

問:
  
  宋朝佛果禪師在太平寺當住持時,他的師父法演禪師送給他四個戒句,稱為「法演四戒」。第一句是「勢不可使盡」,是不是說凡事應留餘地?可是一般人卻喜歡乘勝追擊。法演禪師這麼說是什麼用意呢?

  答:
  
  「勢」即「勢力」。我小時候學過太極拳、少林拳,老師教我們出手、出拳、出招要蓄勢而發,發招之後不要把力用盡、把勢使完,否則沒有後退餘地。手肘尤其不能打直,否則破綻被人看到,非敗不可。因此要守勢,出招時要留下兩三分,隨時可收招,又可出新招,這才靈活。
  
  常聽人說「竭澤而漁」,把池塘的水全部弄盡,把魚全部撈光,以後再也沒有魚了。又比如暴發戶,一下子有很多錢,拚命花用,一下子又變成窮光蛋。如果你有十元,最多用掉六塊錢,不要花得更多。為什麼?為了準備、儲備、後備。所以,勢不能隨便用。
  
  社會上常有運用權勢壓人的情況,這會產生兩種問題。第一,用權勢會樹敵,而且永遠是敵人。第二,勢力不可靠,十年河東十年河西,一旦那個勢力消失了,後果堪虞。所以,勢最好不用,但蓄勢很重要。形勢、姿勢也都是勢,如果沒有形勢、姿勢,就根本沒有立場。
  
  佛教修行是修身養性、鍊心、向內觀照,都不是顯露勢力,炫耀勢力。
  
  「勢不可使盡」告訴我們要蓄勢,但勢最好不用;非用不可時也不要用盡。這是一句平常話,並沒有高超的禪的觀念,不是講大悟徹底的境界。但它不僅對出家人有用,也在教平常人怎麼做,是人人皆可學習的。

福不可享盡

問:
  
  法演四戒第二句話「福不可享盡」,叫人要知足,可是一般人往往認為有福就要盡量享受。請師父開示。

  答:
  
  有福不享不是傻瓜嗎?很多人希望享福,實際上享福的人卻是沒有福的人。我們現在提倡心靈環保、禮儀環保、生活環保,環保的原則就是佛教徒的生活原則,也就是簡單、樸素、整齊、清潔、衞生、健康。
  
  所謂享福是享什麼福?一般是指物質的福。有人討兩個老婆,用他人來服侍自己,叫作享齊人之福。不少有錢人在城裡有房子、城外有房子,乃至世界各地都有房子。這些房子要人照顧,需錢維護,但他一年當中,可能住不到一兩個月。
  
  作家林清玄有一次告訴我,他有一個背包用了二十年,有些太太一年買二十個皮包還嫌不夠,這就是物質的浪費,即使把皮包拿去義賣也是錯的,因為你刺激別人生產多餘的東西。
  
  人間有五欲的福,句括男女、衣食、娛樂等等,這個福很難界定有多大、有多少。
  
  有人認為金錢來得容易,要用就痛快地用。其實,花錢如流水,揮金如土,是真正沒有福報的人;明明是錢嘛!卻當水當土用,這是損福。有福不僅不可享盡,而且最好不要享,要培福、種福才對。
  
  我們從生到死,真正憑自己的智慧、知識、體能、技能而培的福並不多,但從環境中得到的各種恩惠卻多不勝數。付出的少,而得到的多,也就是享福的機會多而培福的機會少;即使想幫別人忙,也不一定做得恰當。有錢的人再給他錢等於沒給,不算做好事;所給予的必須是別人真正迫切需要的東西,才是修福。比如他人遇急難,你協助他度過難關;或者社會混亂,你奔走呼籲,用種種方式喚醒大眾。不過,即使如此,自己依然得到的多,付出的少,所以人不可不惜福,福報不可享盡,務必珍惜。
  
  當前的我們,浪費太多自然資源,多浪費物質就多製造垃圾,也破壞自然環境,對地球、對子孫的影響很大。等我們以後投生、轉生回來,屆時地球千瘡百孔、滿目瘡痍,生活困難,活得不長,死也死得很痛苦。
  
  法演禪師當時講的話,不僅在目前有用,永永遠遠都有用。

規矩不可行盡

問:
  
  法演四戒第三句「規矩不可行盡」,是不是叫人不要拘泥於規則?那又該如何拿揑呢?

  答:
  
  規矩、規則、法律、規約是不能沒有的,否則就成了沒有秩序、沒有軌則的社會,也等於沒有倫理,上下老幼尊卑皆無準則。好比鬧區的路口沒有紅綠燈,每一方的來車都搶著通過,結果誰也動不了,一定要走的話就會出事。所以,交通有交通規則,軍中有軍法,民間有民法、刑法,寺院有清規,佛教徒有戒律,童子軍有守則等等。
  
  任何一個組織體一定有章程和共同遵守的規約,否則不成其為人間。即使動物界也有牠們的規則,螞蟻、蜜蜂的社會就是最好的例子。所以,規則、規矩必須要有。然而,如果拘泥於規則,一成不變、斤斤計較、咬文嚼字行規矩,往往會出問題。
  
  規則、規矩是給通盤的、整體的約束或要求;不過,人有老幼、強弱、智愚、健康疾病、業障輕重、善根深淺之分,在家庭、團體、社區、國家之中,總有一些無法接受規矩的人。這些人是特殊的個案,比如特殊兒童教育有啟智班,特殊成人教育有看守所,吸毒者有戒護所等等。所以,大原則當然要執行,但是執法、通情、達理這三項必須周延。如果法不通情,過於冷酷,人在其中成為物而不是人,大家可能不願參與這個團體。有些特殊的處理法可能不合規矩但合理,對當事人、對環境都有好處,也不會傷害其他人,甚至有益於他人。執法者不要拿著規矩量人,而要衡量把這種規矩用於對方是否合適。
  
  「規矩不可行盡」是用於寺院中的,但是社會上也可以用。寺院的清規很嚴,出家人犯了規矩,原則上當然要加以處理,但不是對甲這麼處理,對乙也非如此處理不可,要依該事發生的情況以及該人本身的背景而定。規矩不應也不可一成不變。

文章來源: http://www.book853.com/show.aspx?page=58&&id=87&cid=160, http://www.book853.com/show.aspx?page=59&&id=87&cid=160, http://www.book853.com/show.aspx?page=60&&id=87&cid=1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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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 禪語智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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